模具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扫一扫,微信登录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冲压 注塑 求助
    回车查看更多
    论坛可能已存在您要发布的主题帖 关闭
      查看: 1159|回复: 7

      兄弟们,什么是增值税呀?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5-5-8 11: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经常看到什么开17%的增值税,可我不知道增值税是个什么东东。请教别人也问不出个所以然,概念很是模糊。请交各道朋友。有没有什么相关资料及经验或是相关的网站介绍给我!先行谢谢了。
       楼主| 发表于 2005-5-8 11:0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各道朋友行行好。白忙之中抽点空闲,指点指点吧?我急呀,
      [em24]
      发表于 2005-5-8 12: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12月25日,财政部下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于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实行增值税的优点:第一、有利于贯彻公平税负原则;第二、有利于生产经营结构的合理化;第三、有利于扩大国际贸易往来;第四、有利于国家普遍、及时、稳定地取得财政收入。



      一、增值税的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二、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增值税征收范围包括:1、货物;2、应税劳务;3、进口货物。

      三、增值税的税率

      增值税税率分为三档:基本税率17%、低税率13%和零税率。

      四、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计税依据为其销售额,进口货物的计税依据为规定的组成计税价格。

      五、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一般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含锐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
      3、进口货物的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十消费税)×税率

      六、增值税的纳税申报及纳税地点

      增值税纳税申报时间与主管国税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是相联系的。以1个月为一个纳税期的纳税人,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15日为一个纳税期的纳税人,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次月1至10日申报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增值税固定业户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增值税非固定业户向销售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进口货物应当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七、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初级农业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设备;
      6.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的设备;
      7.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8.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不含游艇、摩托车、应征消费税的汽车)。
       楼主| 发表于 2005-5-19 15:35:0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您那么认真的回答我的问题.我还想问一下,有人说,有的公司销售产品不赚钱,就赚增值税的钱都已经很可观了.这个是怎么回事呢?
      发表于 2005-5-19 20: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对于不同的地方,不一定都交17%的增值税(有些地方交6%也够了),所以通过虚开增值税等不法行为,就能来赚差额。
      发表于 2005-5-19 20:37:00 | 显示全部楼层
      2、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含锐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
      发表于 2005-5-20 09: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 多谢
       楼主| 发表于 2005-5-21 14: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上面朋友,一句点醒梦中人,我到网上切搜索“增值税”哗~~~,好多相关的信息啊!有需要的朋友不妨到网上切看看~~~~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招聘信息 上一条 /5 下一条

      关闭

      求职信息 上一条 /5 下一条

      关闭

      技术求助 上一条 /5 下一条

      QQ|小黑屋|手机版|模具论坛 ( 浙ICP备15037217号 )

      GMT+8, 2025-7-15 05:48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客服电话:0577-61318188
      模具论坛交流群:
      模具论坛交流群
      工作时间:
      08:30-17:30